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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1-00077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23
名称: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项目引进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连府办〔2021〕42号 发布日期: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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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项目引进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LFG-2021-011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十五届第7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平县项目引进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反映。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连平县项目引进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项目引进管理工作,完善招商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引进工作程序,提升招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河源市招商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指引手册(试行)>的通知》(河商务字〔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成立连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县领导任执行副组长,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县招商局、县税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考察组和办公室。考察组组长由县招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招商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县税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接洽有落户连平投资意向的企业,并对投资意向企业进行洽谈、考察、评估。办公室主任由县招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招商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的协调落实情况。

  二、项目准入条件

  (一)符合国家准入的产业且同时符合连平县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的项目,主要是医药健康、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先进制造、智能装备、军民融合、新能源、新型材料、农业机械制造、商贸物流等。

  (二)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及规定。

  (三)须在连平县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在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注册登记,保证企业在连平实现全额纳税。

  (四)购买工业用地的项目,在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基础上,且经济效益指标须达到:投资强度260万元/亩以上、产出密度300万元/亩以上、税收强度15万元/亩以上、容积率1.2以上(如市另有规定,按照市标准执行)。

  (五)对重大、带动性强、效益好、税收高的优质投资项目,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进行商洽,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同时,“一企一策”的项目须对投资方约定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等经济指标,明确项目动工、竣工、投产、达产年限以及违约责任。

  三、项目引进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引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明确项目引进工作流程如下:

  (一)项目洽谈。对有落户连平投资意向的企业,由考察组组织企业参观考察工业园区及相关镇,向企业推介园区及相关镇情况、落户流程、落户条件及相关优惠政策等,收集企业相关情况简介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受企业投资报名登记备案工作,由企业填写《投资项目报名登记备案表》。

  (二)项目考察。对符合项目准入条件,且具有发展前景广、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由考察组组织项目考察,重点围绕企业发展历程、运营情况、经营理念、发展优势、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投资实力、投资额度、投资业态、投资方式、经济效益、要素保障等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项目初审报告》;

  (三)项目预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项目投资合同》,收集好项目相关资料后,组织召开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拟引进项目进行审核,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项目决策。投资总额在1亿元(含)以下的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投资总额在1亿元至5亿元(含)的项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五)项目签约。项目经上述会议讨论决策通过后,由招商局按照决策内容与项目投资方进行沟通,完善及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招商局负责接洽有投资意向的企业,牵头组织考察组到企业开展考察、评估和谈判,出具《项目初审报告》;负责与有落户连平投资意向的企业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统筹收集项目相关材料,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草拟会议纪要、项目签约等工作。

  (二)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跟踪推进入园项目规划建设的落实工作;对入园项目用地进行初审和安排;办理土地申报、用地供应的有关手续;协助企业办理招拍挂及相关土地证件;协助企业完成勘察、设计、审图、招标、报建、施工、验收、造价等工作;协助住建和应急部门监督园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项目投产、达产工作;对企业实施全程服务管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优先发展产业认定等工作。

  (四)县工商信局负责制订和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工作。

  (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用地设计要点、红线图,出具规划条件意见书;负责地价评估、土地出让、用地集约认定等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奖补资金工作。

  (七)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负责项目环保把关和环评申报相关工作。

  (八)县税务局负责指导项目引进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相关政策法规;负责项目税收把关工作。

  五、其他

  (一)凡是由我县国有企业投资、合作的招商引资项目,由相关国有企业牵头研究、讨论和实施,县招商局及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工作流程参考本制度。

  (二)本制度自2021年9月23日起实施,试行3年,由县工商信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一图看懂:《连平县项目引进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