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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1-00094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6
名称: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忠信镇县域副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连府〔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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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忠信镇县域副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LFG-2021-010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中共连平县委办公室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推进忠信镇县域副中心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原则上赋予忠信镇县域副中心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忠信镇及县有关部门的协调反馈结果编制了《连平县忠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类)(第一批283项)》及《连平县忠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类)(第一批218项)》,现将以上共501项事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忠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忠信镇政府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下放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二、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事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有机融合。加快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应综必综”的要求在忠信镇逐步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由分散的专业窗口逐步集中到综合窗口受理。

  三、建立镇村效能监督系统,效能监察数据接入上级效能监察系统;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根据评价反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和并联审批制等制度。

  四、忠信镇县域副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加大放权力度,使忠信镇获得足够的县域副中心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忠信振兴”。



附件1:连平县忠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类)(第一批283项).xlsx

附件2:连平县忠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类)(第一批218项).xlsx


政策解读:http://www.lianping.gov.cn/zcjdpt?id=4742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