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资金用途及改造任务
202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持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对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持范围。本次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64户,请各镇按照《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排表》(附件1),按时限完成约束性任务。
二、明确补助标准
202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一是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75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4.35万元/户;二是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补助标准均为2.35万元/户。(以上补助标准均含原中央苏区县每户提高0.35万元的补助额度)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工作的重点,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明确各相关责任人所负责的片区和农户,分片包干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任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三)完善档案管理。各镇政府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管理,健全纸质档案文档。纸质档案包括申请审批表、房屋安全性评估表、项目验收表、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县镇村三级公示材料、资金拨付凭证等。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