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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2-0011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批复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09
名称: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连平县元善镇向阳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的批复
文号: 连府函〔2022〕95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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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连平县元善镇向阳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1-22  浏览次数:-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将连平县元善镇向阳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连平县元善镇向阳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连平县元善镇向阳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请连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跟踪指导该单位实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限为1个月。具体事项由连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此复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