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平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039F/2023-00006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名称: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 | ||
文号: | 连府办〔202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平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432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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