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严志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曾远青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039F/2023-00035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名称: |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志辉、曾远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号: | 连府〔202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严志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曾远青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432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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