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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4-00070 分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06
名称: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连府办明电〔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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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部署,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我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大部分单位能够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有效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符合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本季度检查发现部分责任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把关不到位,存在文件名称、单位名称的严重表述错误,如县交通运输局。二是未做好栏目更新保障工作。部分单位未按照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完成更新,或未按栏目属性发布信息,出现部门文件栏目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内容安全。各镇、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不断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阵地;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切实把好信息安全关,守护好内容安全底线,确保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加强运维保障,完善监督管理。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府网站本单位责任栏目的管理,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加强易错点的检查,如发布信息的内容和格式是否存在错误,图片能否加载、链接能否下载等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文件名称和单位名称是否正确等。各单位信息员要加强“易错词库”的学习,提高审稿能力,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进一步查缺补漏,抓好整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根据2023年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评估结果和法治建设初评结果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镇、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学习,加强答复内容的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连府办〔2019〕5号)文件要求,在报送政策性、规范性等重要文件初稿时(除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重要文件如规划计划(五年规划、三年行动等)、方案、涉及民生经济等文件及重要政策),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未按要求执行将不予收文办理。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文件有关“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规定,各镇、各部门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如需开设须经市、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杜绝出现未经审批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情况。

  (相关附件详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