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G-2024-009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连平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643962.html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039F/2024-00110 | 分类: | 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名称: |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平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
文号: | 连府〔2024〕52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主题词: |
LFG-2024-009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连平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643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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