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河源连平110千伏鹰嘴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评估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源连平110千伏鹰嘴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评估报告》。
二、连平县上坪镇新陂村YZZ-01地块的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