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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5-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2-11
名称: 连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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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优质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进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二是各镇各单位积极采取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学习,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同时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全覆盖,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三是举办全县公务员实施“百千万工程”能力提升暨选学轮训班,邀请专家宣讲团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宣讲,坚持悟原理、知原义,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二、全面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健全会前学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二是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连平建设纳入各镇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全面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河源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中共连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连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连平县2024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详细部署了2024年法治重点工作,抓好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放权赋能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便于群众办事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管理权限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乡镇权责清单。截至11月底,已下放忠信镇县域副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共501项,其余12个镇政务服务事项共180项。

  (三)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构建标准统一、科学规范、简明实用的权责清单体系。组织全县有关单位开展权责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认领实施本单位权责事项。截至11月底,我县31个单位认领实施权责清单事项6049项,其中服务类1082项,执法类4967项,全部事项信息公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二是持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连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包含我县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和我县实施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三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二次统筹工作。截至11月底,我县已实施应用二次统筹事项1279项,推动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四是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圈。按“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县级派驻机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更多基层服务事项“一门式”办理。目前,各镇已将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跨域通办”“一件事”“惠企政策”等窗口的服务水平,率先将“视频办”服务延伸至镇村,为群众进一步提供“零跑动”的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依托“粤省事”小程序,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检索和查询机制,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政务服务便民化。

  (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入企业纾难解困。深入企业开展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活动,常态化收集并及时回复企业诉求;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面对面”政企交流活动机制,制定《连平县“面对面”政企交流座谈会企业诉求清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助力便民利企。持续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开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目标,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积极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粤商通app”,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大力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三是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动员各镇各单位倾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氛围。

  (五)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文件及决策管理

  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促进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制发程序,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信息,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2024年连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格把关县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为中心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核和建议,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六)深化协调指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连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提高运用“河源粤执法”平台执法的办案量和办案率。截至11月底,执法数据统计显示行政许可1063宗,行政处罚732宗,行政检查2532宗。二是通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与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整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率。

  (七)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数据资源“一网共享”

  依托省政务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做好编目挂接工作,推动全县行政执法数据高效汇聚,促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以更好支撑改善民生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共上传数据资源目录557条,开放数据386条。

  (八)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

  一是落实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11月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考试7场148人次。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印发“粤执法”上线运用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执法协调,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截至11月底,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5件、县政协建议提案34件。二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17条,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约1.2万件。

  (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共计20余场,宣传对象覆盖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等重要领域及群体,做到宣传“一个不落”,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知晓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便民利民优势。二是各镇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等学习班的形式学习行政复议法知识,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提高全面贯彻落实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普遍问题、重点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强化监督被申请人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确保行政复议决定不停留在“一张纸”上。

  (十一)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力度,通过推动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提升诉前、诉中化解率,以化解工作的主导意识,努力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行政案件情况“双报告”制度,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力度,截至11月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发挥行政应诉监督反馈作用,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二)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大力推动执法机关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田源镇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开展2024年度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各镇各单位开展评议活动实现全覆盖。三是坚持突出普法重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讲座、主题活动、巡回宣传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及制品近30000份。四是持续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39场,针对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同时由女干警担任“警察妈妈”,入户走访关爱未成年人,凝聚家校社合力,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五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截至11月底,我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700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85户,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提升工作,为乡村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六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至11月底,我县共打造了2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26个村法治文化公园。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县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流动性相对较大,普遍存在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水平偏低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程序不合法、文书和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工作还不够重视,主动性低,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普法工作大多还停留在摆摊宣传、开办讲座等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够明显。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学习的主动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提升干部学法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行之有效的普法学法方式方法。三是法治工作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县直各单位缺少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知识架构均存在不足和短板。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普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情形。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严格执法程序,持续探索协助审核机制。

  五、2025年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和矛盾化解的全过程、各领域,认真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连平建设,推动法治连平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新观念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日常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连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队伍建设、执法规范、执法监管三方面,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全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通过案卷评查、组织培训、推广运用“粤执法”办案平台等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法治基础。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宣传重要节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四是持续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招录、遴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在职在编干部队伍。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