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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039F/2025-00018 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2-14
名称: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连府办明电〔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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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部署,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我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责任单位运行情况较好,符合检查考核指标要求,但仍有个别单位信息发布时把关不严,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是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个别单位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审校不严格,屡次出现表述错误情况,如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在本季度,部分单位发布的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出现错别字。二是信息发布存在踩点更新情况。个别单位对责任栏目的更新周期不够重视,需催办后被动踩点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筑牢主流舆论阵地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等问题引发负面舆情。

  (二)提升内容质量,压实各方责任。各镇、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实做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包括附件内容要进行全面的审核(尤其是委托第三方拟稿的文件),要确保内容准备无误。各单位要提高主观能动性,加强责任栏目的管理,主动做好政府信息更新,避免踩点发布问题。

 (相关附件详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