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连平副科以上各单位:
连平县各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共河源市连平县委员会 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039F/2025-00043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名称: | 中共河源市连平县委 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
主题词: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连平副科以上各单位:
连平县各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共河源市连平县委员会 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432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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