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请问已向医保部门申请并通过特殊种病,现就医外市医院做透析。咨询报销比例为多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医保报销的咨询的问题,经调处: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门特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及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等病种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参保人参保险种分别参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就诊医院住院标准执行。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经办工作,可致电:0762-329229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