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均参加市本级职工医保,现咨询生育四孩是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能否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待遇、产假,及男方是否享受陪产假?望告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关于男职工是否享受陪产假问题,请向人社部门咨询了解。如需要进一步了解河源医保经办工作,可致电:0762-3292292咨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期待您满意的评价。承办单位: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给您答复如下:2024年11月7日15:00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在电话里告知,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您表示已了解清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