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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0-24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河源市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河教思〔2021〕36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教思〔202更新日期:2024-10-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高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为河源市人民医院或河源市中医院,由申报人自选。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更新日期:2024-09-26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 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61号)规定,省外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更新日期:2024-09-26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河源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河教勤〔2022〕30 号)“校服采购必须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采购。”,学校提供的新生入学报到有关更新日期:2024-09-26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小学标准班额是45人,初中标准班额是50人,城区学校进城务工子女超30%的,小学班额可以放宽到50人,初中班额可以放宽到55人。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更新日期:2024-09-26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河源市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审批[2018]207号),我市市区(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更新日期:2024-09-26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学8. 学校安排实习合理么?更新日期:2024-08-29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符合有关规定。更新日期:2024-08-29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该通知文件第三章“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更新日期:2024-08-29经调处,为维护全市考生切身利益和招生录取秩序稳定,压实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管理责任,我局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下发《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转入自主招生阶段工作的通知》(河教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