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责任部门 |
1 | 一、关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至十二条)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组织一期以上民法典专题讲座; 2.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3.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2020年内完成 |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
2 | 二、关于法人和机关法人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
3 | 三、关于委托代理法律后果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
4 |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 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 |
5 | 五、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
6 | 六、关于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局全体人员 |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1.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2.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
7 | 七、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至八百零八条) | 建设工程参与人员 | 围绕民法典涉城管执法业务有关问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现宣传落实民法典与推进城管工作有机结合。 | 1、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 2、在日常执法中开展宣传; 3、通过送法进项目进行宣传。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市政股、政策法规股 |
8 | 八、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照规定告知被收集者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社会公众 | 围绕民法典涉城管执法业务有关问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现宣传落实民法典与推进城管工作有机结合。 | 4、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 5、在日常执法中开展宣传; 6、通过送法进项目进行宣传。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办公室、执法各大队、政策法规股 |
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民法典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