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群众公开征求《连平县岭南英才实验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经综合汇总,收到与本方案相关的意见共2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表)。
附表: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本意见征集地址: http://www.lianping.gov.cn/hylpfgj/gkmlpt/content/0/630/post_630579.html#1099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0555/2024-00020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告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名称: | 关于《连平县岭南英才实验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
主题词: |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群众公开征求《连平县岭南英才实验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经综合汇总,收到与本方案相关的意见共2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表)。
附表: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方案内容增加“学校做好收费公示,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 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已采纳。已在方案“六”中增加内容“学校做好收费公示,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
2 | 连平县教育局建议方案内容增加“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但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费。” | 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已采纳。已在方案“六”中增加内容“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但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费。” |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本意见征集地址: http://www.lianping.gov.cn/hylpfgj/gkmlpt/content/0/630/post_630579.html#1099
主办单位:河源市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62-43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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