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黄 威
办公地址:连平县南山大道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7100
一、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章草案。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能源体制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我县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有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承担外债管理工作。承办本县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牵头编制和推动实施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县新型城镇化规划。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协调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拟订铁路、民航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六)组织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植物油)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指导全县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监测县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相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财政投资项目。
(二十)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十一)研究提出连平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实施和建议,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事项。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分析大趋势、研究大战略、协调大政策、推进大项目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构建县发展规划与各类政策的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全县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县铁路公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权限承担公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2.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县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牵头负责全县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协调管理。各类开发区存在一区多牌,或区块、面积交叉重叠的,由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并按照业务接受县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统筹综治(平安建设)、创文、线口协调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会议组织和会议决议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群和党风廉政等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垄断行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事务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县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县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提出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措施。组织开展我县营商环境评价和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投资股(行政审批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牵头编制县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政府投资县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建议,协调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外债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国际中长期商业贷款有关工作。负责我县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有关工作,研究制订相关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统筹全县重大项目评估督导工作。协调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管理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县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县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全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检司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外资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负责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政策。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人才工作。负责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县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县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组织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以及相关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按国家、省、市要求承担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指导统筹重要商品的县内储备。按照国家、省和市安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组织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承担对接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核准、备案业务、信息发布及相关改革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程序性审查。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
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政策。协调珠三角地区与我县对口帮扶合作工作。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衔接沟通、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三)能源资环股。组织拟订我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承担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县内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协调做好交通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建议。协调我县邮政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民航和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林业、水务、交通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四)收费价格管理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政府定价范围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并实施。
(五)粮食和物资管理股。研究提出我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会同研究提出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会同拟订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仓储管理。
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及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负责粮食投资项目的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县级储备粮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牵头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军供网点基础设施建设,事前、事后服务和监管。
(六)国防动员办公室。以动员需求和动员任务为牵引,做好动员潜力调查与评估,为平时准备、战时动员提供准确依据;研究制定国防动员总体和专项规划,建立层次分明、领域全面的动员方案与计划体系,使动员任务、实施条件、组织指挥、方法手段、准备时限和保障措施等要素明确清晰,便于操作;加强对负有动员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与协调,使动员系统的工作有序展开、高效运转、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