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罗中正
办公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滨河东路5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71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指导和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条例》的实施。
(九)指导和负责监所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连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建设;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五)指导、宣传教育、督促禁毒工作。
(十六)负责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加挂党委办公室、警务训练大队牌子)。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实施人事、组织、培训、离退休、工会、妇联、青年团、警力调配工作;落实党委交办工作。
(二)监督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加挂监察室、审计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三)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五)指挥中心。负责办公办文办会、机要、调查研究、宣传报道、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六)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应急管理及110接处警跟踪督导及协调工作。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八)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九)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十)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等工作。
(十一)巡特警大队。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缉毒警察大队(加挂禁毒办公室)。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禁毒工作等;指导、宣传教育、督促禁毒工作。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四)看守所。负责看守所收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监所的建设;检查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十五)拘留所。负责拘留所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监所的建设;检查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十六)环粤治安检查站。负责查缉、查控、堵截各类违法犯罪重点人员、物品、车辆等工作。
(十七)打击走私大队。负责收集掌握打击走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反走私形式,联合督办、组织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走私贩私有关案件。
(十八)网络警察大队(加挂科技信息化大队)。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卫工作,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
(十九)森林警察大队。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及侦办涉森林的刑事、治安案件。
(二十)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对刑事案件的侦破,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负责辖区内的人口户籍调查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地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和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实施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炸药管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负责建设好群众性保卫组织和治安耳目这两支公开与秘密的公安保卫力量,指导农村治保组织开展防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派出所一般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原则上实行“一镇一所”。下设元善派出所、忠信派出所、油溪派出所、大湖派出所、三角派出所、绣缎派出所、高莞派出所、内莞派出所、上坪派出所、隆街派出所、田源派出所、溪山派出所、陂头派出所等13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