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河源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连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陈志能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陈志能,男,汉族,1995年4月19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家具厂工作,美团外卖兼职骑手。
2024年2月28日02时06分许,陈志能路过忠信镇某零食店附近路段,看到一栋楼上突然出现一片火光,由于是深夜,周边居民都在熟睡中,没人发现着火了,陈志能担心上面有受困群众,他尝试喊醒周边居民,接着迅速拨打报警电话,而后又匆匆跑上楼进行救火,经过一番扑救后,火势被迅速扑灭,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公示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连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62-4334093,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滨河路56号(连平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211室)。邮政编码:517100。
连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