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吴敏
办公地址:高莞镇忠高公路184线丁村路段高莞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7132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统筹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五)统筹负责平安法治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等工作。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领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贯彻执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科学利用机构编制资源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统筹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村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资源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政协提案有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审计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和“两企三新”党建。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工作。负责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村民收入、财政管理及机关财务等工作。贯彻执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落实平安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救灾、消防管理、人民防空、森林防灭火、地震防御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移民、粮食、农村能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全镇农业保护用地开发和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园林绿化、镇容环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生态环境部门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纪委日常工作、巡察整改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在辖区范围内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负责整合乡镇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联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本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会同乡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级有关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所辖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任务:协助做好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业务,承担党务服务、志愿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承担镇委、镇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集中规范运行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社会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人口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残疾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宣传、广播电视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的帮扶援助工作,培养、树立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承担属地退役军人信息、诉求等情况的收集、分析;指导加强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优抚、化解矛盾、权益维护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统筹乡镇机关服务工作;承担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财政结算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绿美生态建设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协助拟定森林质量提升、保护地绿美建设、林下经济和林业产业等重点工程项目发展规划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森林、湿地、河湖资源调查、保护和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村庄绿化美化,保护乡村风貌等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水库移民等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全镇工业、农业、文化旅游服务业等产业资源普查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有关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相关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各类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招商引资等服务性工作;承担重点项目相关手续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