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我县自2019年8月起开展了全县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科学评估、编制预案工作,经过了多轮调研、论证和完善,逐级上报省、国家论证与审核后,于2022年底通过国家专班技术审定。总体情况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连平县共有自然保护地11个,矢量面积22945.22公顷,除重叠后实际占地面积22021.53公顷,占连平县国土面积9.68%。按类型划分,自然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1个和地质公园1个。按矢量面积计,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11946.59公顷、森林公园7637.65公顷、湿地公园面积128.78公顷、地质公园面积3232.20公顷。
二、整合优化后:连平县共有自然保护地14个,总面积27908.61公顷,占连平县国土面积12.27%。按类型划分,自然保护区仍是4个,自然公园类保护地为10个(湿地公园1个,森林公园8个,地质公园1个);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共13846.30公顷、自然公园面积共14062.31公顷。
本次整合优化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3552.28公顷,以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为主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面积共9439.36公顷。落实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际总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度不降低,确保了全县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建设绿美连平、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支撑。
按照国家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县根据国家专班技术审定和封库的预案成果,现对连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间,如对连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总体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径直向连平县林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连平县林业局
联系人:黄礼祥
联系方式:0762-4301929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环城西路10号
附:1. 整合优化前连平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2. 整合优化后连平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