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刘峰晖
单位地址:连平县东园大道7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7100
联系方式:0762-4303608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五)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六)负责统筹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开展执法宣传与教育。
(七)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理论研究。组织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县级民政事业资金及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股(执法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统筹民政领域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执法事件。指导监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开展执法宣传与教育。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殡仪馆、县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机构。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和监督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三)老龄工作和慈善社工股。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全县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指导和监督各镇敬老院。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县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统筹全县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审核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公开出版全县性地名图,指导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文化建设。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的统一受理和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相关延续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