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征求《连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间收到了2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本征求线索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djl/myzj/content/post_589720.html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311M/2024-0001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名称: | 关于《连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
主题词: |
我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征求《连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间收到了2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在第十一条(五)联审联办中细化报建中涉农用地转用手续,规范办理程序。 | 不采纳。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连平县承接市政府委托市管权限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职权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已细化涉农用地转用手续,因此不在此方案中细化报建涉农用地转用手续。 |
2 | 建议在线下办理的乡镇审批阶段,镇农业农村办和自然资源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查后,应附加审核审查结果以纸质版通知的方式给予农户,详细说明地类情况以及当前是否具备建设条件,通过纸质版的书面通知以确保通知到位。 | 采纳。 已拟统一通知模板。 |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本征求线索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djl/myzj/content/post_589720.html
主办单位: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2-433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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