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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311M/2024-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2-06
名称: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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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工作有机结合,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根据《中共连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连法治办〔2023〕8号)要求,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来,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法治人才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必修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途径线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我局将法治思想贯穿于日常的全过程,通过举办普法考试、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优化全体干部职工知识结构,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明确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三农”重点工作,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股室站所贯彻落实、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效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连平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法治建设工作为契机,提高我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治理水平。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抓住“农资下乡”、“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监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经营户法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各种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结合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等工作不断加强对蔬菜种植户、农兽药经营门店、饲料生产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涉农对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多措并举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经查,我局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根据《河源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制定《连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制度。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按照规定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各项目环节,为我局践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坚实法律支撑。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行政应诉案件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先期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

  (五)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治理体系实施意见》,推进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按照阳光执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更新、执法公开内容维护等工作,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要求,保障执法公示平台内容完整、及时更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2.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主题,通过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组织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建设好农业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文明办案能力,推动我县涉农领域执法向纵深发展。三是举办连平县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规范农业行政案件处罚程序及增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案件调查取证技巧,培训各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共28人次。

  (六)做好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工作

  1.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化解。我局设立了连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通过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调解队伍、制度及条件建设,更好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及仲裁工作。

  2.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科学分类来信来访事项,理清信访边界,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表达意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围绕农业生产、农村承包土地等方面,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处置。

  3.认真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案件答辩工作。依法受理和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及时做好复议和诉讼案件的上报工作。

  (七)依托公示平台,推动信息公开

  一是以河源市连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规范性文件、部门预算等法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公众、法人或其它组织公开,有利于执法对象及时获取执法信息、执法结果、救济途径及执法依据、程序等信息,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内容。

  (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共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5户,已完成159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五、存在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刻,对法治思想、相关的法律清单的研读还不够深入,学法用法流于读过、知道等表面上,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执法队伍培训有待加强

  我局在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足的问题,执法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案卷文书制作能力,以更好地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三)普法宣传方式内容有待创新

  普法形式不够创新多样,普法方式仍集中在派发宣传单、拉横幅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较少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农业普法宣传,难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农业农村普法影响力不够强;普法内容不够切合群众法律需求,对于农村群众关注较多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知识宣传较少,普法宣传的与农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

  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与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全力推动全县“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力争对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县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重要抓好全体机关人员的学法和用法教育、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抓好管理相对人的法治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同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努力营造人人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