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我局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再次征求《连平县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采纳2条,不采纳0条,具体情况如下: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本征求线索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ylpnyj/gkmlpt/content/0/630/post_630698.html#1507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311M/2024-0010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名称: | 关于再次征求《连平县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
主题词: |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我局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再次征求《连平县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采纳2条,不采纳0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验收通过后尽快拨付经费 | 已采纳。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垦造水田项目进行后期管护验收,对于验收通过的,及时请拨经费。 |
2 | 垦造水田项目能否种植除水稻之外的其他作物 | 已采纳,可以种植其他作物。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将严格要求各管护主体,在保证前3年(后3年鼓励)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的基础上,鼓励轮作甘薯、马铃薯、蔬菜、油菜、豆科植物、花生、绿肥、紫云英等农作物,或临时性地种植对耕作层没有破坏作用的农作物。 |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本征求线索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ylpnyj/gkmlpt/content/0/630/post_630698.html#1507
主办单位: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2-433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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