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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2200/2026-00033 分类: 综合政务、公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5-25
名称: 连平县社保局关于提醒抓紧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业务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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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社保局关于提醒抓紧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5  浏览次数:-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参保缴费管理,根据上级社保部门统一工作部署,我市城乡居保一次性趸缴政策近期将进行调整。为充分保障我县广大参保群众的养老待遇权益,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养老金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9号),各县区实施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时(我县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距年满60周岁不足 15 年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趸缴年限不超过其到年满60周岁的年限。该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已于2025年6月30日达到有效期。现我市正在制定新的实施办法,根据全国统一收紧政策,此前执行的城乡居保一次性趸缴相关政策即将取消。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年满 60 周岁但累计缴费未满足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按规定逐年缴费,缴至65周岁仍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才能申请一次性缴费,养老待遇申领时间也将相应延后。

  二、趸缴适用人群

  我县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目前有限的政策窗口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业务:连平县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已满 45 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人群),尚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依规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

  三、业务办理途径

  为方便群众高效办理,我县支持线下或线上申请办理趸缴业务,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一)线下办理: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养老窗口或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申请。行动不便的高龄、重病群众,可联系村社保协管员预约上门帮办服务。

  (二)网上办理:参保群众可微信登录 “粤省事” 小程序,进入社保·就业专区,依次选择【养老】--【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趸缴】,按照系统指引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四、相关重要温馨提示

  1.申请趸缴可在每年180元-4800元的缴费区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趸缴保费到账后将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并享受计息,缴费档次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待遇越高。

  2.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业务申办,尽量错开业务办理高峰期。政策调整前完成趸缴人员,仍可在60周岁当月申领养老待遇,逾期将无法享受该政策红利。

  3.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县社保局咨询热线0762-4309160,或到就近社保服务窗口现场咨询。

连平县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电话

地点

联系电话

地点

联系电话

元善镇

4327771

高莞镇

4511704

忠信镇

4589937

大湖镇

4661036

隆街镇

4492280

三角镇

4612030

陂头镇

4771386

绣缎镇

4643633

油溪镇

4533922

溪山镇

4911979

内莞镇

4892693

田源镇

4431678

上坪镇

4882148



  请所有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相互告知、相互提醒,抓紧在政策调整前完成办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代办补缴”“额外返利”等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避免个人权益受损。我局将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全力保障群众的参保权益,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特此公告。

  连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