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水务局于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连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报批稿)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3份意见反馈表,其中内容包括坳肚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问题、内莞焦坪电站违法违规乱建问题、陂头黄梅水电站退出理由不充分问题等意见。根据以上问题,我局做出以下答复:
坳肚水电站:经核查,《连平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专题报告》核定坳肚水电站生态流量为0.026m3/s,该电站生态流量是根据《广东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泄放及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1〕12号)核定的。内莞焦坪电站:经核查,蕉坪水电站装机规模符合立项批复要求,开工前环评手续已备案,用地已经审查并登记,并根据林业部门要求核定和完善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手续。陂头黄梅水电站:根据《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电〔2020〕9号),黄梅水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按省文件要求应当列入退出类。
《方案》是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我们将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连平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1日
本征求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ylpswj/gkmlpt/content/0/507/post_507802.html#1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