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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485Y/2025-00014 分类: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连平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18
名称: 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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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连平县统计局

  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连平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连平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经普办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的艰苦细致工作以及全县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搞好这一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我县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制订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对这次普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政府于2023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执行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18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经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经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统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三个专业调查组和数据处理组,县统计局干部职工全部参与,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府办于2023年6初下发《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就我县经普前期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到7月底,全面完成县镇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5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动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连平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并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在方法运用上,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数量众多的个体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此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查底册。应用了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普查员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积极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用“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为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普查服务”。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并多次加强对普查对象的查漏补缺和数据质量复核。

  (一)做到应统尽统。科学普查、严谨普查,切实摸清单位底数,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统尽统。  

  (二)强化质量控制。按照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意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进行后台核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告知其所在区域的普查员,要求普查员进行二次入户普查,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如若有误,要求自行在PAD系统中进行修改。

  (四)实时提供技术支持。整个正式普查期间,经普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抓数据质量关。聘请了20名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的准大学毕业生、会计从业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实时开展指导工作,做到周末不休息,24小时值班。实时监控上报数据,发现问题,立即核实。

  总体来看,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1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4.0%;从业35754人,增长26.9%;个体经营户19500个,从业人员44787人。

  

  详情请查看附件:连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