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河源市委“138”具体安排(聚焦“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实施“产业兴市、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八大行动)及连平县委“168”目标任务,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安置就业、优抚服务全流程,以法治赋能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与成效
(一)锚定政治引领,衔接市县部署抓落实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退役军人工作首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精准衔接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多次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县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法考试”,确保干部职工熟练掌握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领域的法律政策。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推动 “法治退役军人工作” 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筑牢全局法治建设的思想根基,为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思想保障。
(二)聚焦规范执法,构建闭环执法流程
以“资格审核严、待遇发放准、监管覆盖全”为核心,规范优抚优待执法流程。一是建立 “线上核对 + 线下核查” 双轨审核机制,依托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联动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对优抚对象资格进行动态核验;组建由执法人员、退役军人代表、村(社区)干部组成的核查小组,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兵开展上门核查,确保资格认定无遗漏、无差错。二是细化待遇发放执法规范,明确抚恤金、优待金等发放标准、时限及方式,通过 “阳光公示” 平台公开发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普法宣传,结合连平资源强赋能
一是依托中共连平县委旧址纪念馆、县烈士陵园(纪念碑)等红色阵地,开展“法治+红色”宣传活动,组织退役军人和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结合连平革命历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二是针对连平农村地区退役军人较多、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的特点,结合“六必访”、常态化联系时机,组建“法治宣传队”深入各乡镇,通过“客家方言讲座”“农业创业案例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各项政策法规;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独立窗口,为需要法律服务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四)优化法治服务,立足连平民生办实事
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参照河源市“枫桥经验”退役军人领域实践,建立“县-镇-村”三级调解体系,吸纳具有法律基础的干部职工、退役军人骨干组成专业调解队伍,全年成功化解退役军人劳资纠纷、安置争议等矛盾,调解成功率保持较高水平,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在连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事项代办”一站式服务,全年办理业务数量较多,群众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三是民生保障法治化。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落实优抚待遇,全年足额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等各类补助资金,惠及众多退役军人及军属;结合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连平“生态农业强县”建设目标,依法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创办涉农企业,助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创业。
(五)压实主体责任,对标连平要求强担当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多次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人挂钩联系忠信镇、元善镇等乡镇服务站,定期督导分管领域法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抓部署,跟上上级统筹要求
局党组书记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履行 “第一责任人” 职责的核心抓手,主动扛起统筹谋划、牵头推进的主体责任,在深入调研本单位法治建设实际、广泛征求退役军人代表及基层服务站意见的基础上,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研讨会、任务推进会,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特性(如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支持等)及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反复打磨、逐条款优化,制定完成《2025 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确保清单既贴合工作实际,又能精准破解法治建设痛点难点。
(二)带头抓执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局党组书记始终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重大执法工作与关键事务处置作为履行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职责的核心环节,坚持 “亲自抓、带头干”,以 “不缺位、不甩手” 的责任担当,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政策检验、法律推敲,更贴合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直接关系到曾为国家国防事业奉献的群体,其重大执法工作(如退役军人就业权益保障执法、优抚待遇落实专项督查等)与关键事务处置(如安置方案审核、重大纠纷调解)不仅是行政履职的核心内容,更承载着维护退役军人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因此,他始终将这两类工作作为履行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职责的 “重中之重”,从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以 “把工作做到退役军人心坎上” 为导向,将 “法治” 与 “温度” 贯穿始终。
(三)带头抓监督,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书记始终将 “监督”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的 “关键抓手”,坚持 “抓监督就是抓落实、严监督才能促担当” 的思路,牵头构建 “制度 + 联动 + 整改” 的立体监督体系,既盯着 “责任有没有扛起来”,更盯着 “工作有没有落到位”,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管、有人抓、有成效。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适配性不足。针对连平农村老年退役军人的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客家方言宣传覆盖范围有限;对退役军人参与生态农业、红色遗址保护的专项普法存在缺失,普法内容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二是执法能力薄弱。县局执法队伍人员较少,且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对执法程序和标准把握不够到位;执法精准度有待提升。 三是跨部门协同不充分。与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未完全打通,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农业创业补贴申领等业务仍存在“多头跑”现象。四是法治服务供给不均。连平县城区域法治服务资源相对集中,但偏远乡镇服务覆盖不足,部分农村退役军人反映“获取法律援助需到县城,不够便利”;针对伤残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的个性化法治服务较少,未能完全满足特殊群体需求。
(二)原因分析
一是需求调研 “不深不透”,精准度缺失未建立常态化的退役军人法治需求调研机制。对农村老年退役军人的群体特性(如文化水平较低、习惯客家方言沟通、偏好 “面对面讲解” 等传统普法形式)缺乏深度掌握,仅沿用 “发手册” 等常规模式,未针对性设计 “方言短视频、田间地头普法小课堂” 等适配载体。二是人员配置 “缺编缺专业”,基础保障不足。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普遍存在 “编制紧张、人手不足” 问题,优先保障安置、优抚等核心业务岗位,难以单独配备专职法治专员,多由业务人员 “兼职” 承担执法辅助工作;同时,县域内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有限,基层服务站招聘时难以吸引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现有兼职人员多为 “边干边学”,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基础能力薄弱。三是协同机制 “无规无矩”,统筹力缺失。未建立 “退役军人事务 + 人社 + 农业农村” 等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既无固定的联席会议制度,也无明确的职责分工清单(如社保接续中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身份核验、人社局负责待遇核算” 的责任边界未书面明确),遇到业务衔接问题时多靠 “临时沟通”,效率低下;此外,缺乏县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主体(如未指定牵头部门推动信息共享),各部门 “各管一摊”,难以形成协同合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紧扣连平定位,优化普法宣传体系
依托连平县中共县委旧址纪念馆、县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大道及县烈士陵园(纪念碑)等红色场所,打造“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红色法治研学”等活动;针对农村老年退役军人,组建“客家方言普法队”结合“六必访”和大走访等时机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实现全县全覆盖,提升普法精准度
(二)聚焦基层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充实基层力量。联合县司法局对工作人员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法律专业素养强的人员队伍,充实乡镇服务站;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县局执法队伍,优化队伍专业结构。
(三)深化协同联动,提升服务效能
一方面,牵头与县人社、农业农村、法院、司法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协同平台,按季度固定召开联席会议,聚焦社保接续、农业创业补贴申领、优抚待遇认定等跨部门高频难题,会商制定解决方案;每半年联合开展 1 次专项执法(如退役军人就业权益保障检查)、1次联合普法打通政策执行与服务供给的协同堵点。另一方面,在连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镇服务站全覆盖设立 “退役军人协同服务窗口”,明确窗口受理清单与部门联办流程,对安置手续办理、伤残待遇申领等业务实行 “一次受理、内部流转、多部门联办”,无需退役军人多头提交材料、跨部门跑腿,切实将 “群众跑” 变为 “部门跑”,显著提升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四)优化服务供给,保障民生需求
一是延伸基层服务。在丰富乡镇服务站设立的“法律服务窗口”服务,配备兼职法律顾问,定期开展现场服务;为偏远乡镇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代办”服务,缩短办理时限,解决服务便利性问题。二是强化特殊群体服务。组建“连平县退役军人特殊群体法治服务队”,为大龄退役军人、伤残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政策解读、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特殊群体需求台账”,动态更新需求并精准匹配服务,确保特殊群体法治需求得到满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