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党组织在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领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科学利用机构编制资源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八)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村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资源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二)人大办公室。承担人大有关会议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纪委日常工作、巡察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综治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
(八)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镇村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镇容环卫、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救灾、消防管理、地震防御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土地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扶贫开发、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方面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十一)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一)连平县田源镇财政结算中心。主要任务: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财政结算等有关服务性工作。
(二)连平县田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任务:承担属地退役军人信息、诉求等情况的收集、分析;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推动党员退役军人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动态掌握信息,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三)连平县田源镇农林水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有关服务性工作。
(四)连平县田源镇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社会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