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5月27日至29日对推荐的28项连平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为期3天的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公示结束后进入后续公布流程。
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30日
| 索引号: | 11441623MB2D267834/2025-00016 | 分类: | 文化、公告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 名称: | 关于连平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社会公示反馈的情况说明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5月27日至29日对推荐的28项连平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为期3天的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公示结束后进入后续公布流程。
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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