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连平美芙蓉美容店负责人依法申请注销《卫生许可证》,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注销的《卫生许可证》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连平美芙蓉美容店;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饶英远;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阳光花园A栋3号;
许可范围: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
许可证号:粤卫公证字[2023]第1623C00085号。
特此公告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5日
索引号: | 11441623007274362X/2025-00049 | 分类: | 综合政务、公告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名称: | 关于注销连平美芙蓉美容店《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
主题词: |
由于连平美芙蓉美容店负责人依法申请注销《卫生许可证》,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注销的《卫生许可证》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连平美芙蓉美容店;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饶英远;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阳光花园A栋3号;
许可范围: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
许可证号:粤卫公证字[2023]第1623C00085号。
特此公告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5日
主办单位:河源市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0762-4322771
粤公网安备44162302000009号
粤ICP备19115168号 网站标识码:44162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