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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660W/2022-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3-30
名称: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地震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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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全面做好住建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防范化解地震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 应急条例》《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筑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源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减少损失。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体制。县住建局组织或参与县辖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保障性用房、县区生活污水处理、搅拌站等的地震应对与处置工作,同时指导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具体开展辖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物业小区、保障性用房、削坡建房、农村危房、生活污水处理、搅拌站等的地震应对与处理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震情就是命令,各级住建部门在地震事件发生后应争分夺秒开展救援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水平。

  5.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实行关口前移,注重平时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注重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地震灾害防御力量,将更多的资源、力量、资金集中到灾前预防上来,增强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准备的针对性、有效性,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组织、协调全县住建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组长:唐水先

  副组长:卓仙和、周均望、黄奎刚

  成员: 曾明薇、曾建军、叶伟捷、何伟才、何梦凯、张智宽、罗晓玲、冯世增。

  (二)工作职责。各股室、单位依职能负责地震应急工作。

  1.成员职责。

  (1)办公室。根据指挥小组的安排,协调各股室、局属单位地震应急工作;负责联络指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负责安排局领导和各股室单位的值班、上传下达、信息报送、人员调配、后勤保障和舆论应对工作;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统筹安排防灾、救灾所需工作经费;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建管股。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地震应急工作;根据局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队伍、专家对灾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受灾的房屋市政工程、全县城建项目灾情信息;负责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地震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汇总上报县受灾的房屋市政工程;参与城建项目地震应急工作;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村镇股。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加强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危房、历史建筑地震应急工作;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村镇建设力量对灾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受灾的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危房、历史建筑灾情信息;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督股。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受灾的物业管理小区灾情信息;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5)住房保障股。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加强保障性用房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受灾的保障性用房灾情信息;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工作。

  (6)建筑市场监管股。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组织勘察、设计技术力量参与地震应急工作;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7)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督促加强混凝土预拌企业、砂浆预拌企业做好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混凝土预拌企业、砂浆预拌企业灾情信息;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8)污水厂。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受灾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灾情信息,完成指挥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非成员职责。

  (1)非成员股室。参与地震应急工作,应急响应期间服从指挥小组安排。

  (2)非成员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应急响应期间服从指挥小组安排。

  3.本单位职责

  (1 )在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职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本辖区本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编制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排查掌握各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明确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掌握可调配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3)督促指导检查相关房地产、物业企业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监督实施。

  4.相关房地产、物业企业职责。

  (1)结合本单位、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并定期组织演练;

  (2)当发生灾情时,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做好灾情应对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短期、临震预报,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域、搅拌站、污水处理厂、削坡建房、农村危房等人员避震疏散转移,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开展值班值守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自动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行动。

  1. IV级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各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全部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指挥小组成员股室及局下属单位发出地震应急紧急通知,部署地震应急工作;视情召开指挥小组地震应急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是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赴受影响地区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下小组各成员股室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指导、督促危险区内各施工工地停用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划定安全区域,防止人员滞留;指导、督促危险区内各施工工地、物业小区、削坡建房、农村危房、搅拌站、污水处理厂站等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指导辖区内各单位按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措施、人员转移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各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全部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1)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本部门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发出地震应急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地震应急各项工作;视情况召开指挥小组地震应急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赴受影响地区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通知和督促各施工工地停工;指导、督促危险区内各施工工地、物业小区、削坡建房、农村危房、搅拌站、污水处理厂站等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各股室、下属单位按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人员转移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

  3. II级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各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全部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1)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本部门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发出地震应急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立即召开指挥小组地震应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地震应急紧急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和地方的请求开展抢险救援;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赴受影响地区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通知和督促各施工工地停工;指导、督促危险区内各施工工地、物业小区、削坡建房、农村危房、搅拌站、污水处理厂站等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指导本部门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按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措施、人员转移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股室、单位立即整改;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

  4. I级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各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全部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1)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本部门股室及下属单位发出地震应急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立即召开指挥小组地震应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地震应急紧急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对住

  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和地方的请求派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派出现场工作组,赴重点受灾地区,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听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的统一指挥。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通知和督促各施工工地停工;指导、督促危险区内各施工工地、物业小区、削坡建房、农村危房、搅拌站、污水处理厂站等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按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措施、人员转移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股室、单位立即整改;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防灾抗灾具体情况。

  (三)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指挥小组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指挥小组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终止地震应急响应。

  五、灾后处置

  (一)灾后重建。当应急响应解除后,应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工作上来,协助县政府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检查。灾害发生地组织开展灾后检查,督促责任股室、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灾后统计。尽快核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伤亡人数与受损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县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编制。根据县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案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二)宣传培训。结合实际开展住建系统应急管理形势和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训练有素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处置专业人才。

  (三)预案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联动与合作,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抢险救灾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应急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总结完善。组织对地震灾害防范进行分析,对应急防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地震防御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七、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