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叶阳东
办公地址: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三小斜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710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相关的政策、标准、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发展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 产市场;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房地产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房地产开发小区的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住宅小区的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和监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发展工作;指导全县政府公益性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三)负责制订县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和城建统计工作。
(四)负责参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的拟订并指 导实施;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指导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协助查处建筑市场的 违规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检查工程预结算及招标承包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中标 价格,协调处理和仲裁建设工程中的经济纠纷;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县建设工程定额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指导城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加固工程建设。
(六)负责核发全县所属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 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房屋和 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考核和指导工作;指 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实施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不包括防护化等专用设备)。
(八)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推广应 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引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本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本行业信息库的建设,促进本行业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县城和农村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县城排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和设施的建设;负责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指导乡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十)负责建设行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及外地进驻连平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等企业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行业职工队伍职称评定工作;指导行业职工队伍以及持证上岗和职业人员的培训与发证、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二)负责直属单位的人、财、物和业务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方式:4332328)
具体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总结和负责组织制订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和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监督、监督、指导工作。
(二)村镇管理股(联系方式:4282796)
具体职责:待完善(因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三)建设工程管理股(联系方式:4327702、4333300)
具体职责:待完善(因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四)建筑市场监管股(联系方式:4330289)
具体职责:待完善(因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五)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联系方式:4282792)
具体职责:待完善(因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六)住房保障股(联系方式:4326278)
具体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政策规定;负责对拟纳入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负责县政府公益性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人事法制股(联系方式:4332328)
具体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协调直属单位党建、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内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建设法制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职能范围内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议、送审、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各项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工作纪律执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