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连平县组织开展了《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咨询机构或拟稿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11日。社会各界如要提出有关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公众反馈意见的内容
(1)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2)对《规划》具体内容的修改意见及依据;
(3)《规划》的推进和实施是否会影响公众利益,有何利益诉求;
(4)指出《规划》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并说明理由;
(5)对如何化解《规划》出台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建议;
(6)对《规划》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原则;
(2)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3)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拟稿单位: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曾工
通讯地址:连平县元善镇南山大道
电话:0762-4339809
电子信箱: lpghgzg@163.com
咨询机构: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工
通讯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第4层B-2
电话:0762-3323559
电子信箱:413896055@qq.com
相关文件: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的规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