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要求,土地复垦验收结果需进行公告。连平县大湖镇罗经环保砖厂向我局申请5.316公顷土地复垦验收,经我局现场踏勘,认为申请验收地块基本达到复垦验收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查验,拟通过验收(详见附件)。
现将连平县大湖镇罗经环保砖厂申请的5.316公顷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8日。相关权利人对初步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联系地址: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防灾股,联系电话:0762-4336413)
附件:连平县大湖镇罗经环保砖厂砖瓦用砂岩矿阶段性土地复垦验收资料.pdf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