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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首届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的通知
2019-12-02 来源:县工信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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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赛目的

按照“热烈、节俭、务实”原则,通过举办大赛旨在面向河源本土及粤港澳大湾区招募、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团队和创新项目,通过政府政策引导、银行等创业投融资机构参与,营造全市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动优秀科研成果和参赛项目(企业)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

二、大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

初赛、复赛地点:深圳

决赛:河源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为:河源本土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其创新产品或创新成果需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发展发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及其它相关领域。

原则上要求参赛企业(或创业团队)有落户河源相关产业园区或进驻河源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意向。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团队或企业,与他人无产权纠纷,因侵权产生的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2、参赛项目须合法合规经营,并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若因此产生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创业团队参赛条件

1、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各地工商局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1年内在河源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中的产品、技术、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且无产权纠纷。

(四)企业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在粤港澳大湾区注册且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非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企业 2018 年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五)赛事规定

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为维护大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制规则。如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大赛一切权益:

1、参赛项目不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领域的。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不归属参赛队伍,有产权纠纷,所提供参赛资料作假的。

3、参赛选手未能诚信参赛,弄虚作假的。

4、入围企业或团队逾期未到场签到、中途换人或未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参赛资料的。

5、获奖选手未按有关要求提交领奖材料或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

四、赛事设置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复赛、总决赛(包含颁奖典礼)等四个阶段,决出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一)报名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登录2019河源创新创业大赛业务系统(http://www.hycxcyds.com/),进行统一报名参赛。报名选手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大赛报名系统是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报名截止日期:2019 年 12月 5 日

(二)初赛

1、根据报名资料组织评委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2、通过初赛按照评选规则评选出前 50 名晋级参加复赛,并在河源市科技局官网和深圳大学龙岗创新研究院官方公众号公示。

初赛截止时间:待定

(三)复赛

1、通过复赛评选出前 20 名参加总决赛。

2、复赛分为“现场路演或视频路演”和“评委问答”两个环节,每位选手比赛时间 15 分钟(路演 6 分钟,评委问答 9 分钟),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最终得分。

3、复赛全部比赛结束后,根据选手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评选出晋级总决赛的团队和企业,并在河源市科技局官网和深圳大学龙岗创新研究院官方公众号公示。

复赛截止时间:待定

(四)总决赛

1、通过复赛评选出的 20支队伍进行最终决赛,评选出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2、总决赛分为“现场路演”和“评委问答”两个环节。每位选手比赛时间 15 分钟(现场路演 6 分钟,评委问答 9 分钟),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最终得分。

3、总决赛比赛结束后,根据选手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评选出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当末位排名结果发生并列情况时,综合选手复赛所获分数,选出获奖项目。其余未获奖的总决赛项目评为优胜奖,同时在河源市科技局官网和深圳大学龙岗创新研究院官方公众号公示。

总决赛截止时间:待定

五、奖项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奖金标准按照《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对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1 万元的支持。

六、设立项目实施补助专项资金

为更有效推动获奖项目在河源产业化或孵化,促进在孵项目发展,大赛设立项目实施补助专项资金,对落户河源相关产业园区或进驻河源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优秀参赛项目及部分在孵优秀项目,可给予不低于10万元、最高230万元的项目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成果产业化及产品研发。结合落户项目质量、数量及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等综合因素,本次大赛项目实施补助资金用完即止、并按以下顺序优先原则给予支持:

第一顺序:对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落户实施补助。

第二顺序:大赛其他优秀项目(原则上为大赛优胜奖项目)在河源产业化或孵化,可按大赛三等奖获奖项目实施补助标准、且按照大赛评分名次顺序给予实施补助。

第三顺序:项目实施补助资金在按第一、第二顺序安排使用仍有剩余资金情况下,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对河源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在孵项目择优补助,补助标准拟定为每个项目10万元。在孵项目由相关参与本次大赛活动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向大赛秘书处直接推荐。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钟辉昌  0762-3389039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李  腾  0762-3887081

技术支持单位:    宋云龙 

(来源于河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