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连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气象局反映。
附件:连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