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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河府〔2018〕31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3.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二条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含职工大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4.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二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十八条规定,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下:1.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3年以本市2021年全口径城镇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十八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下: 1.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度以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下: 1.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度以本市2021年全口径城镇更新日期:2023-06-0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300元、二级医疗卫生机构500元、三级医疗卫生机构700元,市外医疗卫生机构1200元(不分医疗卫生机构级别)。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住院费用未达到起付线的不纳入医保报销更新日期:2023-06-01根据 《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三十条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经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足76%的,不足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基10. 如何查询个人购买的合作医疗?更新日期:2022-11-17您好,目前合作医疗已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可以通过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公众号后,通过“微办税”-“个人业务”,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模块进行查询本人及由本人代缴的个人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