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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2020-09-08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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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31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单位与群众征求《连平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征集时间段收到县农业农村局的反馈意见,意见如下:

  一、第十一条第四款“开工超过1年,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过30%的项目”,该句理解费力,建议表述更清晰些;

  二、第十二条,建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增加“禁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表述。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8日


本征求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hylpfgj/gkmlpt/content/0/390/post_390290.html#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