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连平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期运营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连平县均等化建设,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低碳交通、绿色出行、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推广,规范连平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期综合财政补贴管理。我局起草了规范性文件《连平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期运营补贴暂行办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连平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期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南桥街2 号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办公室);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762-433327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jtys@163.com;
4.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6日。
附件:1.连平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期运营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连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本次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http://www.lianping.gov.cn/hdjl/jgfk/content/post_616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