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平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现将连平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全年共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会议3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带头学法用法。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带头依法决策、依法管理。2024年参加了相关法治专题讲座,并在局内分享学习心得,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法。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决策,对于重大财政支出项目、财政政策调整等,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按程序依法审查后再行决策。
(三)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与法治建设相关的内容,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
(四)依法编制预算。在财政预算编制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算编制、审核、批准等,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合理、透明,充分体现法治建设要求下的公共财政职能。
(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安排财政支出,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确保财政资金按照预算安排有序支出。对于预算调整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加强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等违法行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截至2024年10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64万元,同比增收2201万元,增幅达4.80%。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5%—10%,对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0%以上。通过依法压减支出,将更多财力向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倾斜,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七)依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作用,针对未按流程开展政府采购、涉企“三乱两多”问题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会监督重点专项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共5次。
(八)健全审查机制。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明确法规税政股为审核机构,安排法制审核人员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文件不得出台。目前,《连平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连平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已基本完成合法性审查,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后印发实施。
(九)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政策等信息。2024年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时,细化到具体项目和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财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十)加强法治宣传。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治知识小竞赛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关注度明显提高,依法纳税、依法使用财政资金等意识得到增强。
(十一)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单位内部宣传栏、工作群等渠道,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法治建设的精神内涵。制作专题宣传海报,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
一是宣传教育深度不足。虽然在2024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教育的深度上还存在不足。例如,对于一些复杂的财政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仅仅是进行了条文解读,但没有具体到案例和实际操作,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够准确。二是宣传教育广度不够。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为财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相对较少,而财税工作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如税收优惠政策、民生财政资金使用等,但在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方面缺乏更有效的手段和渠道,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
(二)财政监督执法动态能力不足
目前的财政执法监督主要以定期检查为主,即仅能在事后监督,难以在事前、事中管控,缺乏对财政执法行为的动态实时监督能力。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一些违规行为可能在定期检查的间隙发生,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融合不够紧密
一是部分业务环节有所脱节。在一些财政业务环节中,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无缝对接。例如,在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但在政策的可行性和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性方面考虑不够充分。二是职工参与度不高。虽然强调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认为法治建设是法规股室和执法股室的事情,与自己的业务工作关系不大,在工作中缺乏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也缺乏考取行政执法证件的动力,致使行政执法证考取率低,开展行政执法频次不高,行政执法平台也难以有效上线运用。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县财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努力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添砖加瓦,并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强化财政法治意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将法治学习纳入常态化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县财政局内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开展法治文化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二)建设财政法治队伍。鼓励青年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财政法治监督人员数量,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使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先进的监督技术和方法,确保行政执法和财政监督程序规范、取得实效。
(三)提升财政执法水平。细化财政监督执法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财政资金和财政业务,参考上级法规制定更加细化、量化的执法监督标准。例如,根据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的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监管的监督标准,减少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四)完善财政法治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财政工作的新发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重点针对财政风险防控、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2024年县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