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4〕47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 探索的通知》(粤林函〔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我局起草了《连平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现依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征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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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pdf
连平县林业局关于《连平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连平县林业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