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猪养殖场(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省级统筹部分)任务清单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7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4.57万元。为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顺利实施,增强我县生猪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自身生产能力,发挥产能调控基地应有作用,有效促进我县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政策效应,结合我县生猪生产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连平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按方案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连平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doc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