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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2026-08-04 来源:连平县公安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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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7月23日至8月1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征集《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经综合汇总,共收到与本方案相关的意见共4条,其中有1条给予采纳,3条不予采纳。具体情况如下(见附表)。


连平县公安局

2026年8月4日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城东产业园空地多,建议把该禁燃区域剔除。

不予采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东区域含煤气站、养老院、行政服务中心等重要设施,应将该区域纳入禁燃区域。

2

富民大道比较空旷,且人车都比较少,建议在富民大道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不予采纳。富民大道区域附近居住人员多,且往年涉烟花爆竹安全、噪音警情多发,投诉量大。

3

东江国际楼下的空地每年都有很多人放烟花爆竹,路边还有很多杂草堆,容易引发火灾,建议加大力度巡逻、管控。

采纳。我局将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同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防范火灾风险。

4

建议春节、清明期间全县开放燃放烟花爆竹。

不予采纳。清明、春节期间集中时段若全县开放燃放烟花爆竹,会出现全城扎堆燃放,火灾、炸伤、扰民事故将大幅上升。


  本次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zfxxgkml/xgaj/wjzl/content/post_710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