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河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河社保〔2023〕16号)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简称“城乡居保”)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参(续)保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果,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包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镇及有关单位要持续运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发动相结合、基本政策和重点政策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大力宣传城乡居保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续保,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各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召开本镇参保续保动员大会,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本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工作进行周密细致部署,做到早布置、早行动。
(二)县人社局、税务局要通过电视、电子屏幕、网络新媒体等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同时印发宣传单、缴费指引手册及横幅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城乡居保基本政策。
(三)县税务局、协作银行要制作缴费宣传展板,放置在县税务局、协作银行缴费网点显著位置,积极开展宣传。同时要提高服务质量,设立缴费绿色窗口,方便群众缴费。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联动合力
各镇及有关单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城乡居保参(续)保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居保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保保费的征收工作;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部门负责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易返贫易致贫人员及一、二级重症残疾、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名单的确定工作,及时向县财政部门请拨政府代缴资金,并将名单交由县社保局负责入账;各镇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的参(续)保工作。
四、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查通报
为确保在2023年底顺利完成城乡居保参(续)保目标任务,县人社局要成立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开展城乡居保参(续)保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城乡居保参(续)保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023年度连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docx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