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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2021-02-11 来源:连平发布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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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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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焕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善怀、张华宪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谢金凤、严雨华、黄锦平,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会议日程表(草案),经连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至3日在连平县城举行。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调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经连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周善怀同志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10日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至3日在连平县城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连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连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听取和审议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审查和批准连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审查和批准连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七、审查和批准连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八、选举;九、其他。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1年2月10日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1、县四套班子领导;

  2、县武装部政委,正、副部长;

  3、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4、省、市驻连平单位主要负责人;

  5、在我县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市七届人大代表;

  6、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7、各镇镇长;

  8、出席政协连平县委员会十届六次会议的委员。

  9、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其中,不是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在县会议中心列席第一、三次全体会议,并参加分组审议;其他邀请列席人员通过书面审阅资料等方式列席会议,不参加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