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4号)的答复
周影铸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按预算足额拨付镇级财力补助资金的议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连平县镇级财力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乡镇财力补助标准是按民生支出、运转支出、协调发支出等因素测算出来的,全县13个乡镇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目前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县本级税收收入大幅下降,财力保障有限;另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大家都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县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会考虑适当提高乡镇的财力保障资金标准。
连平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