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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3号)的答复
2022-12-30 来源: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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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号,何国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湖镇打造“五果村红色遗址纪念馆”的议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大湖镇五禾村仅有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即农民协会旧址,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我县每年文物保护经费难以满足全县文物修缮和文物检查工作日常开展的实际需求,且缺少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可申报的项目。下来,我县将积极向上级申请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同时整合利用好现有红色资源,进一步丰富历史文献,完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并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革命文物的相关扶持文件精神,努力争取革命文物扶持资金。最后,结合广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切实做好我县革命文物核定、公布工作。充分整合中共连平县第一党支部旧址等红色资源,精心打造大湖镇红色旅游线路。

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6日